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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刘友华同志为我校参评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候选人的公示
来源:我校法学院     发布日期:2023-03-08     查看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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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个人申请,法学院推荐评选委员会评审,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拟推荐刘友华同志为我校参评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候选人。

现将推荐结果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6日-3月1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电话或实名向学院工作小组反映,电话:0731-58292179。

法学院  

2023年3月6日

附件: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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