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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卷 卷首语
来源:     发布日期:2014-03-13     查看次数:

  韶峰作笔,湘江为墨。我校法学院创办于1996年的《湘江法律评论》,承蒙社会各界、特别是法学界的支持与厚爱,出版发行的6卷曾在海内外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以法律人的眼光、法律人的思维方式来展开社会的考察、法理的探究和学术的批评,是其一贯的主张与风格。在因故沉寂了数年之后,经全新改版的《湘江法律评论》,将继续奉行并强化这一主张和风格,并进一步细化栏目,突出特色。除了“法与社会评论”、“部门法哲学探索”和“法学思潮评议”等固定栏目外,我们将根据稿源,每辑推出1~2个主题评论。

  “法与社会评论”旨在以法律人的眼光,观察与评论热点社会现象和法律现象;鼓励从法与社会的对等关系和双向视角,来检视转型期中国的社会现实对法律秩序的冲击与要求,各种法规范(如民间法和国家法)对社会秩序的型构与重塑。本卷收录的3篇文章,虽然具体论题不同,但都体现出一个共同的主题,那就是法律人的社会责任。近10年来,法学界对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实务法律人关注颇多,而对法学家审视不够。为此,我们隆重推出了王新清教授和赵旭光博士的《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法学家》。文章围绕法学家的职业定位、使命和职业道德等问题,提出了一些颇具深度的见解。众多活跃而很有个性的湖南籍法学家是中国法学界一道璀璨的风景和中国法治建设中的有生力量,漆多俊教授的《湘籍法学家的精神特质与时代使命》一文,无疑是对这支法学湘军所作的心理素描。“和谐”与“均衡”尽管不一定有必然的内在联系,但在过去和今天的中国司法实践中都有着或隐或显而又不容忽视的地位。高其才教授的《当代中国法律适用平衡性探析》以大量的事实再次揭示和印证了这一点。尽管读者对该文的观点和论证风格可能会见仁见智,但对文中论及的普遍现象和法官的社会责任问题却不能不予以正视,并进行深层次的思考。
我国的法哲学研究长期以来处于一种“上不去”也“下不来”的尴尬境地,而部门法学则经过一段时间的繁荣之后,急于想甩掉教义学或注释法学的“浅薄”帽子,寻求学理的深度,于是自下而上的“部门法哲学”油然而生,并汇集成了一个不小的热流。“部门法哲学探索”栏目既是对这一热潮的回应,也是想以绵薄之力,引导和推动国内“法哲学具体化,部门法学哲理化”能够真正修成正果。本卷收录的3篇文章,尽管分别出自三位在读的博士生(其实“德性、意志与公益——财产权观念流变考”严格说来是作者硕士论文中的一部分),却都是很值得一读的。相信读者认真读过之后,会消除对国内部门法哲学研究的某些误解或偏见(如果确曾有过的话)。
“法律制度检讨”侧重对国内现有法律制度的学理审视与建构,考察法律制度的实际运行状况,尤其推崇田野调查成果。本卷收录的3篇论文尽管偏重于理论,但都颇具新意和功力,尤其是郭老的文章。

   “法律文化巡礼”以法文化和比较法学的视角,纵横巡视国内外法律文化。这是本卷收入文章最多的一个栏目,虽然不能因此就说是本卷的重点之一,但其中确实有一些新意。

   “湘江法治论坛”主要刊发法治理论探索与实践评议的文章,以及挂靠我校法学院的湖南省法学研究基地的同名学术论坛成果。尽管本卷该栏目显得有些薄弱,但韦森教授的主题发言和评议人的评议以及自由发言,还是为本论丛增色不少。

   近30年来,中国法学取得了毋庸置疑的成就,但也日渐暴露出其学统的缺失和原创的不足。想当年,毛泽东创办《湘江评论》,“踏着人生社会的实际说话”,“于‘研究’的精神之后,继之以‘批评’的精神”。基于这两个方面的考虑,我们特设了“法学思潮评议”专栏,旨在以独立的学术立场和挑剔的学术眼光,对国内有代表性的学术观点、学术流派和学术思潮展开直言不讳的批评,以推动学术研究的深入、学术规范的建立和学术传承的清晰。本卷收录的两篇文章都显得有些锋芒毕露,相信有关人士能够海涵。但作为主编,我更希望业界人士有更多的相关文章来支持这一栏目。

   对于中国来说,2008年的确有太多的东西令人难以忘怀。而8月份在北京举行的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就是其中之一。为纪念这一举国盛事,我们编发了一篇特稿。遗憾的是,由于篇幅的关系,把一篇很不错的译稿忍痛割舍了。

   编完《湘江法律评论》第七卷已是金鼠年末。读者见到本书,该是牛年新春了。但愿全新改版的《湘江法律评论》真能让读者感受到春风拂面,新春气象!

胡平仁 谨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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